只有手機號碼進行定位找人,需要電信運營商通過基站定位進行調取位置信息。
通過手機號定位別人位置,涉及到公民個人隱私,需要執法部門的相關手續,除非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危及國家或公共安全的事件,否則運營商不會提供這種服務
相關法律條文如下
第二百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后,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,可以對下列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采取技術偵查措施:
(一)危害國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、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、重大毒品犯罪案件;
(二)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、強奸、搶劫、綁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;
(三)集團性、系列性、跨區域性重大犯罪案件;
(四)利用電信、計算機網絡、寄遞渠道等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,以及針對計算機網絡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;
(五)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,依法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。
都是假的,他們通過調取手機號歸屬地進行誤導客戶,使客戶誤以為找到了大體位置,實際上只是通過手機號歸屬地給出的一個地市范圍,并非真實位置
要想定位到手機位置,有兩種方式,即
1、手機內預裝手機定位軟件,定位軟件運行時將手機位置傳回到平臺服務器。
2、手機內不安裝定位軟件,但是通過短信驗證手機持有人同意被定位后,以后可以通過管理軟件進行定位。但第一次定位需要手機接收通過驗證信息